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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在收购上市公司时,以下哪些属于可以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股份的情形?( )
Ⅰ 收购人与出让人能够证明本次股份转让是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未导致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Ⅱ 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自上述事实发生之日起1年后,每12个月内增加其在该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不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2%
Ⅲ 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0%的,继续增加其在该公司拥有的权益不影响该公司的上市地位
Ⅳ 上市公司面临严重财务困难,收购人提出的挽救公司的重组方案取得该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且收购人承诺3年内不转让其在该公司中所拥有的权益
Ⅴ 因所持优先股表决权依法恢复导致投资者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

  • A、Ⅰ、Ⅳ
  • B、Ⅰ、Ⅱ、Ⅲ
  • C、Ⅰ、Ⅱ、Ⅴ
  • D、Ⅱ、Ⅲ、Ⅳ
  • E、Ⅲ、Ⅳ、Ⅴ
参考答案 参考答案
A
文字解析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
第6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收购人可以向中国证监会提出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的申请:
①收购人与出让人能够证明本次股份转让是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未导致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②上市公司面临严重财务困难,收购人提出的挽救公司的重组方案取得该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且收购人承诺3年内不转让其在该公司中所拥有的权益;
③中国证监会为适应证券市场发展变化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需要而认定的其他情形。
收购人报送的豁免申请文件符合规定,并且已经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履行报告、公告义务的,中国证监会予以受理;不符合规定或者未履行报告、公告义务的,中国证监会不予受理。中国证监会在受理豁免申请后20 个工作日内,就收购人所申请的具体事项做出是否予以豁免的决定;取得豁免的,收购人可以完成本次增持行为。
综上所述,A项符合题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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