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析
《公司法》第147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本题A选项中王某犯的是重大责任事故罪,不是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方面的犯罪,所以可以担任公司董事,A不能选;B选项中,张某是宣告破产的公司的股东,而不是其董事、厂长或者经理,所以也是可以担任甲公司董事的,B不能选;C选项中,徐某因个人大额债务到期无法清偿,所以不得担任甲公司的董事;D中,赵某是被吊销营业执照公司的董事长,即法定代表人,且自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所以其也不能再担任甲公司的董事,本题正确答案是C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