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8 599 663
热线电话 4008 536 669
考呀呀试题搜索 / 问题详情
多选题

华胜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甲及乙、丙、盯戊等共五位董事出席,董事会中其余4名成员未出席。董事会表决之前,丁因意见与众人不合,中途退席,但董事会经与会董事一致通过,最后仍作出决议。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 A、该决议有效,因其已由出席会议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 B、该决议无效,因丁退席使董事的同意票不足全体董事表决票的二分之一
  • C、该决议是否有效取决于公司股东会的最终意见
  • D、该决议是否有效取决于公司监事会的审查意见
参考答案 参考答案
A、C、D
文字解析
《公司法》第112条规定,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本题中,出席会议的董事有5位,符合举行董事会会议关于出席人数的规定,可以举行董事会会议;但是因为董事会表决之前,丁因意见与众人不合,中途退席,导致董事会的决议实际上只有4名董事通过,不足全体董事的过半数,该决议无效,A、C、D的说法错误,B的说法正确。  
您可能感兴趣的试题 您可能感兴趣的试题
考呀呀公众号 扫码关注考呀呀 更多试题等你拿
  • APP下载

  • 公众号

  • 电话

  • 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