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8 599 663
热线电话 4008 536 669
考呀呀试题搜索 / 问题详情
多选题

张某幼时由邱某收养并抚养成人。1992年8月,张某结婚,并与邱某达成解除收养关系的协议。不久邱某在一次事故中致残,收入微薄,生活清苦。张某夫妇遂每月给邱某一笔可观的生活费,假日也常去邱某处探望照料。2001年6月邱某逝世,张某负责全部安葬事宜。现邱某遗有唯一财产房屋2问。根据继承法的规定,( )

  • A、张某对邱某遗有的两间房屋享有继承权
  • B、张某对该两问房不享有继承权
  • C、张某对该两间房不享有继承权,但可以分得适当的遗产
  • D、张某不可以分得任何遗产
参考答案 参考答案
B、C
文字解析
本题考查继承权的享有条件。张某与邱某已解除收养关系,张某已不是邱某的法定继承人,无继承权,但是根据《继承法》第十四条的规定,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张某有权要求分得适当的遗产。
您可能感兴趣的试题 您可能感兴趣的试题
考呀呀公众号 扫码关注考呀呀 更多试题等你拿
  • APP下载

  • 公众号

  • 电话

  • 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