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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华北某地5月份突降百年难遇的暴雨,气象预报部门也未及时发布气象信息,某化工厂由于没有采取保护措施,排污管道被冲破,虽然化工厂采取了一切可能的措施,仍有部分污水流入附近农田,造成庄稼严重减产,遭受损害的农民要求化工厂赔偿,化工厂认为自己没有责任。以下说法正确的有:

  • A、农民有权请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处理该纠纷
  • B、农民有权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 C、人民法院应判令化工厂赔偿农民的损失
  • D、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给予化工厂警告
参考答案 参考答案
A、B
文字解析
《环境保护法》第41条第2款规定:“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处理;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此可知,对于环境污染损害的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当事人可以请求行政机关处理,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直接起诉,所以AB选项均正确,当选。第41条第3款规定:“完全由于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并经及时采取合理措施,仍然不能避免造成环境污染损害的,免予承担责任。”本题中,“突降百年难遇的暴雨,气象预报部门也未及时发布气象信息”,符合“完全由于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这个条件,“化工厂采取了一切可能的措施”,也符合“及时采取合理措施,仍然不能避免造成环境污染损害”这个条件,所以化工厂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可以免予承担赔偿责任,C选项错误,不当选。化工厂并未违反法律规定,当然不承担行政责任,所以D选项错误,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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