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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情况不得按撤诉处理的是:

  • A、原告经人民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
  • B、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
  • C、无行为能力的原告的法定代理人,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
  • D、要求赡养费的案件原告申请免交诉讼费,人民法院批准,原告没有交纳诉讼费
参考答案 参考答案
D
文字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129条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因此,A选项符合法条规定的情形,可以按撤诉处理。A选项不应当选。《民诉意见》第159条规定:“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经人民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对该第三人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九条的规定,按撤诉处理。”因此B选项符合法条规定的情形,可按照撤诉处理。B选项不应当选。《民诉意见》第158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如属原告方,可以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九条的规定,按撤诉处理;如属被告方,可以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的规定,缺席判决。”因此,C选项符合上述法条的情形,可以按撤诉处理。C选项不应当选。《民诉意见》第143条规定:“原告应当预交而未预交案件受理费,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预交,通知后仍不预交或者申请减、缓、免未获人民法院批准而仍不预交的,裁定按自动撤诉处理。”D选项如果人民法院没有批准,原告不缴纳费用,人民法院可以按撤诉处理,但是,人民法院批准原告免交诉讼费用的请求,就应该继续审理,不能按照撤诉处理。D选项应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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