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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某市樱花小区100名业主,因物业服务问题与物业公司发生纠纷,为维护自己权益,业主向有关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下列关于代表人的说法正确的是:

  • A、业主们必须推选出代表人作为原告起诉
  • B、每名业主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单独起诉
  • C、有10名业主不同意其他90名业主推选出的,这10名业主可以另行起诉
  • D、业主们提不出入选的,可以由人民法院提出代表人选与业主协商
参考答案 参考答案
B、C
文字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54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的共同诉讼,可以由当事人推选代表人进行诉讼,因此本案中业主们是可以推选出代表人参与诉讼而非必须,A选项错误,B选项正确。根据《民诉意见》第60条,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在起诉时确定的,可以由全体当事人推选共同的代表人,也可以由部分当事人推选自己的代表人;推选不出代表人的当事人,在必要的共同诉讼中可由自己参加诉讼,在普通的共同诉讼中可以另行起诉,所以C选项正确。本案是人数确定的代表人诉讼,业主们选不出代表人的,可以另行起诉,而不是人民法院与业主协商确定代表人,所以D选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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