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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2000年4月17日,梁某的姨妈郭某自愿将其在房屋产权赠给梁某,赠与行为经市公证处办理了公证,后梁某多次向房地产管理局申请办理该房产过户手续,但该局一拖再拖,拒绝办理。2003年10月,市房地产管理局在换发新的房屋所有权证时,梁某再一次向其申请,办理该房过户手续,该局虽然派员重新量了该房屋面积,但仍将房屋所有权证发给赠与人郭某。本案中人民法院可以适用以下哪种判决方式?

  • A、履行判决
  • B、确认判决
  • C、撤销判决
  • D、变更判决
参考答案 参考答案
A
文字解析
行政诉讼判决。根据《行政诉讼法》第54条第(三)项可知,人民法院可以判决房地产管理局在一定期限内将房屋所有权发给梁某。故A项为正确答案。本题考查的是行政诉讼判决的种类,此系司法考试中的绝对重点和难点所在,考生务必全面理解掌握。行政诉讼判决可分为维持判决、撤销判决、变更判决和确认判决等6种,命题者可以从多角度测试考生对此重点的掌握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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