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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甲隐瞒自己曾经离婚的事实,骗取乙的爱情,与乙于2004年举行教堂婚礼,开始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后乙发现实情,遂不愿与甲共同生活。以下说法哪些正确?

  • A、倘若其补办了结婚登记手续,乙可以诉诸法院,主张离婚
  • B、倘若其补办了结婚登记手续,乙可以诉诸法院,主张婚姻无效
  • C、倘若其补办了结婚登记手续,乙可以诉诸法院,撤销婚姻
  • D、倘若其没有补办结婚登记手续,乙可以诉诸法院,主张解除同居关系
参考答案 参考答案
A
文字解析
根据《婚姻法解释(一)》第5条的规定,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颁行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同居关系处理。故选A。根据《婚姻法》第11条的规定,欺诈不属于婚姻无效及可撤销的事由,故排除BC。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11条的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当事人可以诉请解除,故排除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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