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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公司2011年1月1日发行票面利率为5%的可转换债券,面值1 000万元,规定每100元面值可转换为1元面值普通股80股。
2011年净利润5 000万元,2011年发行在外普通股4 000万股,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30%。
则该企业2011年的稀释每股收益为( )。
净利润的增加=1 000×5%×(1-30%)=35(万元),
普通股股数的增加=(1 000/100)×80=800(万股),
稀释的每股收益=(5 000+35)/(4 000+800)=1.05(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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