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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甲乙签订合同,约定甲向乙出售家具。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的下列何种情况下,甲可以将家具提存?( )

  • A、乙无故拒绝受领甲交付的家具
  • B、乙搬离原住处未通知甲,甲寻访不到
  • C、乙因车祸身亡,尚未确定继承人,致使履行债务困难
  • D、乙中风成植物人,尚未确定监护人,致使履行债务困难
参考答案 参考答案
A、B、C、D
文字解析
依《合同法》第70条规定:"债权人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没有通知债务人,致使履行债务发生困难的,债务人可以中止履行或者将标的物提存。"另依《合同法》第101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一)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二)债权人下落不明;(三)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标的物不适于提存或者提存费用过高的,债务人依法可以拍卖或者变卖标的物,提存所得的价款。"因此,A、B、C、D均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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