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析
2008年招待所的税后会计利润=2000000+400000-400000×5%×(1+7%+3%)-1200000-110000-(700000-51450)-37000-10000-109862.5=262587.5(元)根据承包协议,王某得到的承包收入为262587.5-200000=62587.5(元);王某从招待所取得的工资,与承包所得合并计征个人所得税,并且可以扣除固定费用。从2008年3月1日起,每月扣除费用从1600元调整为2000元。2008年王某可以扣除的费用=1600×2+2000×10=23200(元)王某当年承包所得应纳税所得额=62587.5+2500×12-23200=69387.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