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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2013年3月12日,吴某应聘到甲公司工作,每月领取工资2000元,直至2014年2月12日甲公司方与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甲公司应依法向吴某支付未及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工资为( )

  • A、18000元
  • B、20000元
  • C、22000元
  • D、44000元
参考答案 参考答案
B
文字解析
(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 满1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即2013年4月12日-2014年2月11日,共计10个月;(2)由于甲公司每月已经向吴某正 常支付了2000元,因此,甲公司应向吴某补偿的金额=2000×10个月=2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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