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8 599 663
热线电话 4008 536 669
考呀呀试题搜索 / 问题详情
单选题

2015年10月,甲公司受托加工化妆品,收取不含增值税加工费14万元,委托方提供主要材料成本56万元。

甲公司无同类化妆品销售价格。已知化妆品消费税税率为30%。

甲公司当月受托加工业务应代收代缴消费税税额的下列计算中,正确的是(  )万元。

  • A、(56+14)÷(1-30%)×30%=30
  • B、56÷(1-30%)×30%=24
  • C、(56+14)×30%=21
  • D、56×30%=16.8   
参考答案 参考答案
A
文字解析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比例税率)=(56+14)÷(1-30%),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乘以比例税率,即(56+14)÷(1-30%)×30%=30万元,选项A正确。

您可能感兴趣的试题 您可能感兴趣的试题
考呀呀公众号 扫码关注考呀呀 更多试题等你拿
  • APP下载

  • 公众号

  • 电话

  • 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