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开课
2013年度某企业实现利润总额200万元,其中国债利息收入2万元,税收滞纳罚款10万元,该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2013年度该企业应确认的所得税费用为( )万元。
2013年度该企业应确认的所得税费用 =(200 - 2 + 10)× 25% = 52(万元)。
国债利息收入免税,所以减2万,税收滞纳金不得扣除,所以加10万。
纳税调整增加额主要包括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允许扣除项目中,企业已计入当期费用但超过税法规定扣除标准的金额(如超过企业所得税规定标准的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业务招待费、公益性捐赠支出、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等),以及企业已计入当期损失但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不允许扣除项目的金额(如税收滞纳金、罚金、罚款)。
纳税调整减少额主要包括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允许弥补亏损和准予免税的项目,如前5年内未弥补亏损和国债利息收入等。
APP下载
公众号
电话
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