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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年1月10日甲公司在债务重组时取得一项处于建设中的房产,公允价值为3 800万元,甲公司又发生建造和装修支出2 000万元,均符合资本化条件,应资本化的借款利息200万元,该房产于2×20年6月30日达到可使用状态,考虑自身生产经营需要,甲公司董事会已经作出书面决议将该房产30%留作办公自用,另外70%与A企业签订了长期租赁合同。
合同规定租赁期开始日为2×20年7月1日,年租金180万元。该项房产预计使用20年,预计净残值为0,甲公司以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
甲公司以下确认计量正确的有( )。
债务重组中取得的该项资产总的初始入账金额=3 800+2 000+200=6 000(万元),因30%作为自用(固定资产),所以该项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金额为1 800万元;70%用于出租,目的是为赚取租金,应作为投资性房地产核算,其初始计量金额为4 200万元。
解题思路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者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
本题中70%用于出租,该部分应作为投资性房地产核算,剩余的30%部分应作为固定资产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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