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和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0年10月1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购销合同。
合同规定:乙公司购入甲公司10件A产品,每件销售价格为3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390万元。甲公司已于当日收到乙公司货款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该产品已于当日发出,每件销售成本为160万元,未计提跌价准备。
同时,双方还签订了补充协议,补充协议规定甲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按每台360万元价格购回全部该产品。
则甲公司2020年12月31日因该事项确认的其他应付款金额为( )万元。
甲公司2020年12月31日因该事项确认的其他应付款金额
=300×10+(360-300)×10/6×3=3 300(万元)。
解题思路:本题关键词为"售后回购的会计处理"。
梳理做题思路: 以固定价格回购的售后回购交易属于融资交易,企业不应确认收入;
回购价格大于原售价的差额,企业应在回购期间按期计提利息,计入财务费用。
2020年10月1日
借:银行存款 3 390 贷:其他应付款 3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90
2020年10月3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每月月末
借:财务费用 100 贷:其他应付款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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