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于2015年7月1日正式动工兴建一栋办公楼,工期预计为2年,工程采用出包方式,甲公司分别于2015年7月1日和10月1日分别支付工程进度款1 000万元和2 000万元。甲公司为建造办公楼占用了两笔一般借款(假定无专门借款):
(1)2014年8月1日向某商业银行借入长期借款1 000万元,期限为3年,年利率为6%,按年支付利息,到期还本;
(2)2014年1月1日按面值发行公司债券10 000万元,期限为3年,票面年利率为8%,每年年末支付利息,到期还本。
甲公司上述借款2015年计入财务费用的金额是( )万元。
①2015年一般借款的借款费用资本化率=(1 000×6%+10 000×8%)/(1 000+10 000)×100%=7.82%,
累计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1 000×6/12+2 000×3/12=1 000(万元),
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金额=1 000×7.82%=78.2(万元)
②2015年计入财务费用的金额=(1 000×6%+10 000×8%)-78.2=781.8(万元)。
③解题思路:一般借款利息的资本化金额是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加权平均数乘以资本化率计算。
本题没有专门借款,所以支出全部以一般借款支付,首先计算一般借款累计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和一般借款的借款费用资本化率
=(1 000×6%+10 000×8%)/(1 000+10 000)×100%=7.82%,这里需要注意,计算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时不需要考虑资产的资本化期间,只需要考虑借款在当期存在的时间。
上述一般借款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一般借款资本化率得出的金额即为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金额,以一般借款全部利息费用扣除资本化利息金额得出费用化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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