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产和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的,属于增值税视同销售货物行为,应征收增值税;
外购货物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的,不属于增值税视同销售货物行为,不征收增值税。
自产、委托加工和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给其他单位,属于增值税视同销售货物行为,应征收增值税。
在国际税收中,境外税额抵免办法分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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