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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根据《公司法》有关司法解释规定,对股东因下列理由提起解散公司的诉讼,法院依法不予受理的有( )

  • A、股东利润分配请求权受到损害
  • B、公司持续2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且符合《公司法》相关规定
  • C、公司财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
  • D、公司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未依法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 E、公司董事之间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   
参考答案 参考答案
A、C、D
文字解析
本题考核解散公司的诉讼法院不予受理的情形。股东以知情权、利润分配请求权等权益受到损害,或者公司亏损、财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以及公司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未进行清算等为由,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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