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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范围 1.深基坑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5m (含5m) 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开挖深度为10m的基坑支护工程,属于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B选项中基坑开挖深度增加,增加了危险因素,属于重大变更,原论证过的专项方案需进行调整、修改,因此需要重新论证。其他几个选项,专项方案不必做重大调整,所以不必重新论证。故正确选项为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