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析
1.工程量清单应由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组成。
2.工程量清单计价应包括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完成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全部费用,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因采用综合单价计价应考虑风险因素。
3.本项目工程造价是:2200+80+120+90+80.50=2570.50(万元)。
4.项目部将措施项目清单计价由70.50万元调为80万元是合适的。因为措施项目清单为可调整清单,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所列项目,可根据企业自身特点作适当的变更增减。
5.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的规定:
(1)分部工程所含的检验批质量均应符合合格规定。
(2)分项工程所含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
(3)分项工程的验收应在检验批的基础上进行,构成分项工程的各检验批验收合格,则分项工程验收合格。
(4)分项工程质量应由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