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商品销售企业,2×18年、2×19年发生如下经济业务。
(1)2×18年年初,甲公司开始推行积分奖励计划。截至12月31日,甲公司销售各类商品共计50 000万元(不包括客户使用奖励积分购买的商品),授予客户奖励积分共计50 000万分,假设奖励积分的公允价值为每分0.01元。根据历史经验,甲公司估计授予的奖励积分将有80%使用。
(2)2×18年年末,客户累计使用奖励积分共计30 000万分。甲公司对积分的兑换率进行了重新估计,仍然预计客户总共将会兑换80%的积分。
(3)2×19年年末,客户累计使用奖励积分共计35 000万分。甲公司对积分的兑换率进行了重新估计,预计客户总共将会兑换90%的积分。
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2×18年度应确认的相关收入总额。
要求:(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1)根据资料(1),计算2×18年分摊至商品的交易价格和分摊至积分的交易价格,并编制相关会计分录。
客户购买商品的单独售价合计为50 000万元,甲公司估计积分的单独售价=50 000×0.01×80%=400(万元)。
分摊至商品的交易价格=50 000×50 000/(50 000+400)=49 603.17(万元)。
分摊至积分的交易价格=50 000×400/(50 000+400)=396.83(万元)。
借:银行存款50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49 603.17
合同负债396.83
(2)根据资料(1)和资料(2),计算客户因使用奖励积分确认的收入,并编制相关会计分录。
2×18年度因客户使用奖励积分应当确认的收入=被兑换用于换取奖励的积分数额/预期将兑换用于换取奖励的积分总数×分摊至积分的交易价格=396.83×30 000/(50 000×80%)=297.62(万元)。
借:合同负债 297.62
贷:主营业务收入297.62
(3)根据资料(1)、资料(2)、资料(3)计算客户因使用奖励积分确认的收入金额和剩余未兑换积分的金额。
2×19年度因客户使用奖励积分应当确认的收入=396.83×35 000/(50 000×90%)-297.62=11.03(万元);
剩余未兑换积分的余额=396.83-297.62-11.03=88.1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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