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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甲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2×18年财务报告于2×19年4月20日批准报出,2×18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于2×19年4月30日完成。

甲公司2×18年12月31日涉及一项诉讼案件,甲公司的法律顾问认为,败诉的可能性为60%,如败诉,赔偿金额估计为100万元。甲公司实际确认预计负债100万元。

2×19年3月14日法院作出判决,甲公司应支付赔偿款140万元,另支付诉讼费用10万元。假定税法规定该诉讼损失在实际支出时允许税前扣除。假定甲公司各年税前会计利润均为5 000万元。

不考虑其他纳税调整事项。假定甲公司不再上诉,赔偿款已经支付。

甲公司正确的会计处理有( )。   

  • A、2×18年年末确认营业外支出100万元,同时确认预计负债100万元
  • B、2×18年年末确认所得税费用1 250万元,同时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25万元
  • C、2×19年3月14日法院作出判决应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调增2×18年营业外支出40万元和管理费用10万元
  • D、2×19年3月14日法院作出判决调整减少2×18年应交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资产各25万元
参考答案 参考答案
A、B、C
文字解析

选项D,企业实际支付金额=140+10=150(万元);

因此应该调减报告年度应交所得税=150×25%=37.5(万元),

同时转回原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100×25%=25(万元),

即调减应交所得税37.5万元和递延所得税资产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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