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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首层的汽车装配车间火灾危险性为戊类,二层的汽车座椅加工车间火灾危险性为丙类,三层的汽车电子设备组装车间的火灾危险性为丙类,地下的汽车仪表加工车间火灾危险性为戊类。
2)该厂房的火灾危险性为丙类。
3)该厂房的耐火等级为二级。
2.1)存在的问题:在厂房三层部分防火墙(长33m)上采用的防火卷帘代替(长15m)不符合规范要求。
解决方案:将防火卷帘长度改为不大于11m或全部设置成防火墙。
2)存在的问题:该厂房防火墙采用乙级防火门进行连通做法不符合规范要求。
解决方案:将防火墙上的门改为不可开启或火灾时能自动关闭的甲级防火门。
3.1)存在的问题:厂房在顶层东侧设置了员工休息室,采用耐火极限为2.00h的防火隔墙与其他部位分隔,设置向内开启的弹簧门与车间连通不符合规范要求。
解决方案:将员工休息室的防火隔墙的耐火极限提高到不低于2.50h的防火隔墙,将双向弹簧门改为乙级防火门。
2)存在的问题:首层中间储罐(润滑油)房间,通向车间的门采用乙级防火门不符合规范要求。
解决方案:应将乙级防火门改为甲级防火门。
4.1)存在的问题:每厂房地上部分每个防火分区设置2部1.1m的封闭楼梯连通上下各层不符合规范要求。
理由:该厂房每层划分两个防火分区,每个防火分区的工作人数为290人,疏散楼梯总净宽度为290×2×0.8/100=4.64m,实际设计疏散楼梯宽度为4×1.1=4.4m。其设 置疏散楼梯的疏散总净宽度不符合疏散总净宽的要求。
2)存在的问题:A防火分区利用通向B防火分区的乙级防火门作为其一个安全出口不符合规范要求。
理由:地下或半地下厂房(包括地下或半地下室),当有多个防火分区相邻布置,并采用防火墙分隔时,每个防火分区可用防火墙上通向相邻防火分区的甲级防火门作为第二安全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