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析
1.(1)不妥之处:总监理工程师主持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
正确做法:应由建设单位主持。
(2)不妥之处:总监理工程师宣布授权;
正确做法:应由建设单位宣布。
(3)不妥之处:会议纪要直接发给有关单位;
正确做法:各方会签后分发。
(4)不妥之处:会后编制和报送监理规划;
正确做法:应在第一次工地会议前编制和报送。
2.(1)不妥之处:施工人员不按图施工,而是凭经验施工;
正确做法:必须按图施工。
(2)不妥之处:监理员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
正确做法:应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汇报。
(3)不妥之处:设计单位电话告知建设单位;
正确做法:应以书面形式告知。
(4)可以。理由:该部位结构能够满足安全和使用功能的要求。
3.(1)不正确。理由:设计单位核算后认为结构能够满足安全和使用功能的要求,该部位可以进行验收,给予计量。
(2)不应批准。理由:停工是由于施工单位不按图纸施工造成的。
4.(1)工期索赔成立。理由:不可抗力导致工期延误可给予延期。
(2)费用索赔成立。理由:不可抗力导致施工现场用于工程的材料损坏,所造成的损失由建设单位承担。
5.正确。理由:施工单位为了确保安装质量采取的技术措施所增加的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