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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

ABC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制度的部分内容摘录如下:

(1)会计师事务所至少每年一次向所有需要按照相关职业道德要求保持独立性的人员获取其计划遵守独立性要求的书面确认。

(2)会计师事务所在委派审计项目合伙人时仅需要确保其最近三年不存在不良执业诚信记录。

(3)若A注册会计师作为某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项目合伙人,会计师事务所委派B注册会计师作为项目质量复核人员,B注册会计师完成项目质量复核后签字确认即可,无须通知A注册会计师。

(4)在实施项目质量复核的过程中,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利用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人员提供协助,这些人员不包括项目组利用的内部专家。

(5)会计师事务所拟承接存在高风险的业务时,应当经职业道德主管合伙人签字批准后才能承接。

要求:针对上述第(1)至(5)项,逐项指出ABC会计师事务所的质量管理制度的内容是否违反《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准则第5101号——业务质量管理》和《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准则第5102号——项目质量复核》的相关规定。如违反,简要说明理由。 

  • A、*
参考答案 参考答案
A
文字解析

(1)违反。应当获取其已遵守独立性要求的书面确认。

(2)违反。应当在全所范围内统一委派具有足够专业胜任能力、时间,并且无不良执业诚信记录的项目合伙人执行业务。

(3)违反。B注册会计师确定项目质量复核已经完成,应当签字确认并通知项目合伙人(A注册会计师)。

(4)不违反。

(5)违反。针对高风险的业务,需要设计和实施专门的质量管理程序,并经质量管理主管合伙人(或类似职位的人员)或其授权的人员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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