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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某甲将私房三间出租给某乙,租期为2年,在租期内,某甲又与某丙签定了私房三间的买卖合同。下列论述中正确的是( )

  • A、某甲与某丙所签订的合同无效,因为某甲未取得某乙的同意
  • B、某甲应当提前3个月通知某乙房屋将要出售
  • C、某乙在同等条件下有权优先于某丙购买房屋
  • D、如某丙购得了房屋,则其有权决定原甲乙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是否继续执行
  • E、某甲与某丙之间的买卖合同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参考答案 参考答案
B、C、E
文字解析
本题考核租赁合同的效力。《合同法》第二百三十条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民通意见》第一百一十八条亦规定:“出租人出卖出租房屋,应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出租人未按此规定出卖房屋的,承租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宣告该房屋买卖无效。”《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九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即“买卖不破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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