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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根据行政诉讼法及行政复议法的相关规定,下列关于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的关系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 A、行政相对人如选择了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但如果直接选择了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已经依法受理的,则不得再申请行政复议
  • B、纳税人与税务机关在征税上发生争议时,既可以选择行政复议,也可以选择行政诉讼
  • C、人民法院不仅审查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而且还要审查其是否明显不当,而行政复议机关只审查行政行为的合法性
  • D、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复议机关审理复议案件,原则上都是实行开庭审理的方式
参考答案 参考答案
A
文字解析

本题考核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的关系。《税收征管法》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征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所以选项B错误。

行政行为是否合法、是否明显不当都是诉讼审查的范围,复议机关要审查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适当性。所以选项C错误。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原则上实行开庭审理方式,而复议机关审理复议案件,原则上实行书面审查的办法,不采取类似开庭审理的方式。所以选项D错误。 

点评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的关系是考试的重点和难点。在考试中或以案例的形式考查,或以理论内容的方式考查。复议前置的案件类型也是经常考查的内容。相对人对征税行为不服的,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

征税行为包括确认纳税主体、征税对象、征税范围、减税、免税、退税、抵扣税款、适用税率、计税依据、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和税款征收方式等具体行政行为,征收税款、加收滞纳金,扣缴义务人、受税务机关委托的单位和个人作出的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代征行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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